2011年10月10日星期一

歐壓力測試「考第一」 Dexia被解體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11011/News/ad_ada1.htm
2011年10月11日

【明報專訊】比利時德克夏銀行(Dexia)董事局昨天通過由法國、比利時盧森堡三國政府提出的拯救方案,內容包括以40億歐元向比利時政府出售旗下比利時零售銀行部門,及把法國及盧森堡的業務合併或分拆出售,令這間在歐洲銀行壓力測試中「考第一」的銀行,成為歐債危機下首家被解體的銀行。
德克夏獲救令市場對歐洲銀行爆煲憂慮獲紓緩,加上法總統薩爾科齊與德總理默克爾周舉行峰會後稱,月內會公布歐洲銀行注資計劃,燃起投資者對歐洲救市的希望,刺激歐美股市急升,道指初段急升超過250點(2.3%),歐洲股市連續4天上升,德國股市升逾3%。歐元兌美元亦強力反彈,急升超過1.9%,重返每歐元兌1.365美元水平,屬10月最高水平。
憧憬救市 歐股4連升
德克夏董事局的聲明指出,批准比利時政府以40億歐元(425億港元),國有化德克夏在當地零售銀行。董事局亦要求行政總裁馬里亞尼(Pierre Mariani)盡快與法國主權基金Caisse des Depots及法國郵政銀行商討合併該行在法國的分支,而盧森堡的業務將計劃售予卡塔爾王室成員。
德克夏的全球信用風險敞口總額達7000億美元,相當於希臘GDP總額的兩倍以上。法比盧政府會向德克夏提供為期10年,總值900億歐元(9560億港元)的融資擔保,當中比利時佔60.5%、法國佔36.5%,令德克夏可有秩序出售業務及資產,留下持有約1000億歐元問題資產的「壞帳銀行」,當中有120億歐元為「歐豬5國」債券,德克夏股東會是這家「壞帳銀行」的擁有人,很大機會要蒙受損失。但馬里亞尼認為銀行最終可以出售這類資產。
德克夏其實在今年的歐洲壓力測試「考第一」,它在測試結果公布後不足3個月就要由政府打救,再度惹人質疑歐洲壓力測試的可信性。根據歐洲銀行管理局(EBA)的數字,在壓力測試的負面環境下,德克夏在2012年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達10.4%,在歐洲眾多銀行排名第一,第二位及三位則是北歐聯合銀行(Nordea)及西班牙對外銀行(BBVA),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分別達9.5%及9.2%。
丹麥地方銀行被接管
德克夏獲救之際,非歐元國的丹麥地方銀行Max Bank因呆壞帳問題,將會被丹麥政府接管。該行今年首半年已撇去7900萬克朗的壞帳,超過三成為房地產壞帳。奧地利最大上市銀行第一儲蓄銀行(Erste Bank)亦受歐債危機及東歐業務問題拖累,預計2011年會錄得7至8億歐元虧損。

阿爺出手,走不走?


http://www.hkej.com/template/forum/php/forum_details.php?blog_posts_id=74586

《信報》投資者日記:......咁有信心?難怪淡友給二人嚇窒,「空軍」微有怯意。新華社在A股收市後報道,中央滙金公司自「雙十」起在二手市場吸納工行(1398)、農行(1288)、中行(3988)和建行(939)四大內銀股;一時間,券商大唱滙控(005)跌穿海嘯價、內地二十大城市黃金周物業銷售按年劇挫32%等淡因,在「德法有計」、「阿爺出手」面前,統統靠邊站,恒指尾市轉跌為升。

IMF向德法施壓?

阿爺出手究竟係畀位你走,還是築底利守,關鍵仍在歐洲危局是否如此輕描淡寫就可以擺平。本報研究部「沿圖觀勢」周一以〈歐債危機3星期內失控? 〉為題,引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顧問Robert Shapiro的警告,指歐洲決策官員假如於二至三星期內仍無法提出一個有效的解決危機方案,歐洲主權債務及銀行體系將面臨崩潰。

Shapiro驚人之語,立足於大家耳熟能詳的理據,比如德法大型銀行危機一旦爆發,勢必牽連美日英以至世界所有主要銀行(此話若不幸言中,明富出報告唱淡滙控,指大笨象受「歐豬」衝擊甚於雷曼,股價跌至30元不足為奇,便非無的放矢惟恐天下不亂),但在老畢看來,IMF身屬處理歐債危機「三巨頭」(Troika,其餘二巨頭為歐盟和歐洲央行),乃「建制」一分子,Shapiro身為IMF顧問,斷無理由危言聳聽倒自己米。從他的警告以三星期為限,而德法首腦周日碰頭後,又把解決危機的「死線」定在11月初,時間上跟Shapiro的do it or die警告極度脗合。那是「不謀而合」抑或「三巨頭」之一的IMF在背後發功,迫這兩大歐羅區話事人快刀斬亂麻的結果?老畢認為以後一種情況機會較高。

個市會不會那麼「順攤」,聽足德法和IMF指揮,還看歐洲這場豪賭開大開細。然而,大家只要留意比利時與法資銀行Dexia國內零售業務100%國有化(涉資40億歐羅),穆迪事先張揚,把比利時主權評級列入負面觀察名單,就知箇中利害。正如老畢昨天所言,比利時長期處於「無政府狀態」,群龍無首兼公債對GDP比率接近100%,在歐羅區中僅低於希臘和意大利,評級機構不一早把該國downgrade,已大出老畢意料之外;既然「救番嘥藥費」,Dexia國有化因此以盡量不連累法國為主要考慮。
(節錄)

一手樓實用面積計價 誤導須負刑責最高囚七年


香港人買樓,往往是一生中最大的投資,但政府對樓宇銷售的監管,一直為人詬病,其中一手樓售樓書的內容,不少更涉誇張描述,甚至失實,而售樓的程序及手法更被指欠缺透明度及不利消費者。為進一步規管新樓銷售手法,政府成立的「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完成報告,並提出多項建議,包括須以實用面積計價;準買家可在「清水房」量尺及拍照等,如違反法例,應訂立阻嚇性罰則,性質嚴重的最高可判監7年。

督導委員會將會向運輸及房屋局提交報告,建議規管所有一手未建成或已建成的住宅物業項目。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表示,委員會認為一手已建成與未建成住宅物業的銷售安排分別不大,故兩類物業應同樣受規管。委員會報告中指出,由於現時不同的發展商,有各自的建築面積計算方法,令消費者難以作出比較,而實用面積則有統一定義,故建議日後應只以實用面積為單位報價。

開售前最少3日公布價單
至於現時規定發展商須在開售前最少3日,公布價單的做法恰當,但委員會認為應提高透明度,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故發展商在公布首張價單及其後的價單,應披露更多單位的售價。委員會並建議若整個發展項目的單位數目逾100個,首張價單必須包括單位總數的至少20%,其後發出的每張價單則應佔至少10%。運房局發言人續稱,發展商不得在售樓說明書中,載有任何宣傳資料或構思圖片或圖像;並規定發展商提供更多資料,如單位內部尺寸、發展項目航空照片、建築物能源效益的資料等,更必須有限制字型大小。

示範單位可度尺
鑑於不少準買家會參考示範單位,故委員會認為應加強規管示範單位,如發展商必須先設置一個「清水房」,才可提供「化妝房」,同時發展商應容許參觀人士在示範單位內量度尺寸,以及在清水房內拍照或錄影。發言人指,由於清水房不涉及版權問題,發展商不應向有意拍照或錄影的人士收集個人資料。
另外,委員會又建議,買樓要有最少3日「冷靜期」,若買家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撻訂,便會被沒收5%的訂金。委員會更建議,發展商應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24小時內披露交易資料,而且在6個工作天內簽訂正式買賣合約,以及必須在記錄上披露交易是否涉及發展商董事局成員、其直系親屬或發展商高級職員。為加強阻嚇,委員會亦建議發展商或銷售人員若作出失實陳述、發放虛假或者誤導資料便要負刑事責任,最高罰款500萬元及判監7年。妨礙執法人員搜證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6個月。運房局發言人說,會盡快以白紙草案諮詢公眾,希望在本立法年度提交草案,之後再成立執法機關,預計法例最快於2013年生效。

料可減不必要設施
消費者委員會住宅物業消費者問題小組召集人何沛謙歡迎立法建議,他指出,銷售一手樓時發放誤導或失實消息,情況等同欺詐,有需要刑事化,而公司董事等知情人士亦需要負上刑責,並指應清楚定義「一手樓」,以免出現規管漏洞。。城市大學建築科學部高級講師潘永祥贊成,日後只可以實用面積計價,相信統一計價方式後,會減少發展商興建不必要的設施,以「谷大」建築面積。利嘉閣地產董事總經理廖偉強亦相信,二手市場亦會跟隨以實用面積計價。

地產代理憂生意跌
不過,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對建議有保留。他表示,原則上同意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亦不介意就不實陳述刑事化,但希望規管不要過於嚴苛,影響市場運作。中原地產亞太區董事總經理陳永傑則認為,強制設立清水房,會增加小型發展商成本,他更直言反對立法,認為政策令代理業內人心惶惶,生意可能會因而大跌。至於發展商的意見不一。長實地產投資董事黃思聰稱,要待有關細節公布後,再與地產建設商會討論,他認為符合法例賣樓,不會增加銷售上的困難度,並指集團過往開售新盤一向遵守規矩。南豐董事總經理蔡宏興認為,比較其他行業,今次建議刑責過重,質疑條例為何只針對地產行業。